學校行政于12月22日印發《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實施辦法(試行)》(湖師院發〔2023〕30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文件制定情況以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發展,創建師范大學的需要,國家倡導堅持“以本為本”,推進“四個回歸”,把人才培養質量作為檢驗一切工作的根本標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發〔2020〕19號) 和《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廳字〔2020〕1號)等文件體現確保本科人才培養質量的精神。開展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可以規范和加強畢業論文(設計)環節管理,嚴格畢業標準,嚴把畢業“出口關”,進一步提升人才培養質量。
二、制定依據
根據教育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辦法(試行)》(教督〔2020〕5號)和浙江省教育廳《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實施細則(試行)》(浙教高教〔2023〕5號)要求,為進一步針對性加強學校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六章二十一條,明確了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工作機制、抽檢安排、評議要素與重點、結果反饋與使用,為監測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過程質量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一)明確工作機制。二級學院貫徹落實畢業論文(設計)質量標準、質量監控辦法和自查制度,常態化抓實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建設,并按要求將相關材料上報教育部全國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信息平臺。教務處落實抽檢工作安排,指導、推進和督查二級學院畢業論文(設計)各項材料的報送工作。教育評估中心制定當年度抽檢工作方案,做好省廳抽檢工作聯絡服務。
(二)明確抽檢安排。每年針對上一學年度授予學士學位的論文(設計)開展一次抽檢,覆蓋全校所有本科專業。抽檢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對于上一學年度出現問題較多的和需要重點監測的專業適當加大抽檢比例。抽檢論文(設計)分送3位校內外同行專家評議。
(三)明確評議要素。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規定,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重點考察否決性指標、選題意義、邏輯構建、專業水平以及學術規范等。
(四)明確結果反饋與使用。抽檢結果由教育評估中心向教學委員會、教務處反饋,并提出相應整改建議。教務處以適當方式向二級學院公開抽檢結果,根據具體情況對學院、專業、教師、論文(設計)作者進行處理,并指導二級學院開展整改工作。抽檢評議結果將作為本科招生計劃分配、專業建設經費投入、教學質量監測、學院績效考核、本科專業認證等重要依據。
中國·浙江 湖州市二環東路759號(313000) 浙ICP備10025412號
浙公網安備 33050202000195號 版權所有:黨委宣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