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行政于2025年2月19日印發《全日制本專科考試工作管理辦法》(湖師院發〔2025〕27號),現就文件修訂情況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訂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促進考試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對我校《考試工作管理辦法》進行修訂。
二、制訂依據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湖州師范學院學生考試違紀作弊認定及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三、制訂內容
《全日制本專科考試工作管理辦法》由總則、組織管理、考核方式、命題與印制、考務管理、成績評定和要求、課程考核檔案管理、附則八章組成。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是完善考核方式。第三章考核方式中,明確形成性評價(平時成績)一般可由出勤、作業、單元 測試、期中考試、課堂表現、小論文、實驗報告、線上學習等項 目構成。終結性評價(期末考核)對部分條件成熟的課程和進 行考核方法改革的課程從考查學生運用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 力出發,探索“非標準答案考試”,完善學生學業評價體系。可根據實際采用筆試、口試、機考等形式,以論文、作品、實驗、表演、報告等方式考核。
第四章命題與印制中增加從命制題目、學院審核、樣卷保存的命題程序;試卷的印制、領取的時間和保密工作的規定。
第五章考務管理中增加考試資格、考務和監考工作的規定。
第六章成績評定和要求中增加學生對課程成績有異議申請成績復核的程序,即“學生可在每學期開學初1周內向開課學院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學院組織人員根據評分標準核查。審查有無漏判、錯判、統計錯誤等內容,經復查發現確有錯誤”,應按照相應流程進行更正。
二是細化考試管理工作。第五章考務管理中增加第十九條“被評為“優良學風班”的班級,經班級集體申請,由所在二級學院審核批準可以免監考”的規定,倡導優良考風。適應當前考核形式的多樣化,在第七章課程考核檔案管理和附件5《本專科課程考核檔案材料存檔規范》中針對以筆試、技能考核、模型、作品、實驗結果、上機、線上等不同考核形式,明確課程考核檔案材料存檔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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